2015年11月13日,由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安徽省龙亢农场原副厂长李应河(副处级)因涉嫌受贿一案,已依法向怀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李应河在担任龙亢农场副厂长期间,利用其负责龙亢农场土地与房地产开发、分管土地分局(规划局)工作等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现金等共计一百余万元,并为以上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