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年1月5日在怀远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22-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5日在怀远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志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为保障和促进怀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崔某某等7人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和原马城派出所所长房某某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加强对黑恶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依法对2起涉黑涉恶案改变定性。积极参与行业治理,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治安乱象制发检察建议10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均完成整改;我院关于加强医疗行业管理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切实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检察政策,依法提起公诉涉嫌职务侵占、诈骗、盗窃等侵害民营企业财产的犯罪嫌疑人8人;对涉及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切实做到慎捕、慎诉,依法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2人,因犯罪情节轻微作相对不起诉3人;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有关法律政策问题的解答》《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稳”“六保”的意见》准确区分经营活动中的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集资犯罪,依法慎重处理企业涉税案件。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工作,对于久侦不决、超期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开展检察监督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避免触碰刑事法律风险

主动投入抗疫防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在抓好自身防控的同时,积极服务全县疫情防控。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魏庄镇葛某某阻碍疫情防控妨害公务案、杨某某等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运用远程视频提讯、远程庭审系统办理案件400余件次,保障了疫情期间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对看守所的防疫工作监督,针对疫情期间驻所医生参与医院诊疗活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切实维护防疫期间社会管理秩序主动投入防汛工作,汛情期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拆除了上桥加油站等妨碍行洪的违法建筑,保障防汛工作顺利开展。

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应用尽用的原则,一年来共审结案件672849人,适用认罪认罚案件568669人,适用率80.89%。认罪认罚后被告人服判率为98.36%。积极推进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共建议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102件、简易程序220,认罪认罚案件平均办案期限27日,大幅缩短了办案期限认真贯彻两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意见》,提高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共提出从宽量刑建议614份,法院采纳率为94.7%

二、增强责任担当,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扎实推进平安怀远建设。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3人,提起公诉768,社会治安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惩治“法轮功”等邪教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人。从重从快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嫌疑人27人,提起公诉27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起公诉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40人。依法维护公共安全,提起公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218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提起公诉26人。积极履行反腐败职能,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3人,均依法逮捕、提起公诉。全面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受理来信来访82件,均按规定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答复。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批准逮捕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嫌疑人7人,提起公诉11坚决惩治侵害扶贫资金犯罪,对利用光伏项目骗取扶贫资金的犯罪嫌疑人房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向因案致贫的贫困户发放救助金12.2万元。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对周某某等2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积极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深化年专项活动,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针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规模畜禽养殖问题制发检察建议3份,相关部门均及时整改。全面落实淮河禁渔禁捕规定,依法提起公诉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36人。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依法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25人。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7人;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24人,不批准逮捕16人,不捕率为66.7%;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在县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在学校及课外培训机构围绕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开展法治宣传60余次。

三、坚持客观公正,全面加强检察监督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加大调查核实力度,共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2件、撤案42件,我院办理的贾某某开设赌场立案监督案被推荐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加强侦查活动的监督,依法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82人,纠正漏捕4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1件、建议人民法院再审2件;对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4次,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监督,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服刑人员督促收监执行4人;加强对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的监督,督促收监33人;重点加强对涉黑涉恶、破坏环境资源、涉黄赌毒犯罪财产刑执行监督。加强监管场所的日常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对浙江嘉善法院错误认定我县居民乔某为罪犯的判决依法监督纠正,受到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依法查办市检察院交办的原市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某等人徇私枉法案。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民事裁判的监督,突出对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等类案的监督,共提请抗诉、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8件。积极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20件。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对查封超期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和改进工作的检察建议24积极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0件。针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政非诉执行违法制发检察建议18份;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件。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79件,对不完全履行整改职责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针对县内沟渠黑臭水体、河道围网养殖污染水体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8件,督促清理黑臭水体9处,清理围网养殖的水面8000余亩;加强国有资产保护,督促相关部门收回国有资产95万余元、追缴土地出让金643万元、收回国有土地近2万平方米。加强英烈保护,调查胡刘烈士陵园纪念碑磨损的情况,督促修复及加强管理。积极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依法办理文物保护案,汛情期间制发了加强对涡河一桥文物保护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加强了汛情期间文物保护。助推城市安全建设,调查城区内窨井盖缺失、破损以及部分小区消防隐患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整改。依法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食品药品安全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被告人消除危险、恢复原状、修复生态、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判决。

四、坚持更高标准,不断深化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警察授旗仪式上的训词、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自觉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巡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不断融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强检务督查。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政法委等部门下发的插手干预、过问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扎实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按照省检察院部署,积极开展七个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干警学习检察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警戒干警以案为鉴、廉洁从检。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突出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干警的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我院检察官王艳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并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取得了安徽检察系统近二十年来公诉人竞赛最好成绩,王艳的事迹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制成《公诉精英》在中央电视台播出;2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被评为“办案能手”;2名干警被评为“蚌埠市优秀公诉人”。今年以来,我院共有2份检察建议分别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优秀检察建议,1件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9件案例入选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

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6件,同比上升54%。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规定》,对拟作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公开听证11件;落实高检院“案-件比”评价标准,通过严格退查标准、强化退查提纲说理等方式,减少不必要的退查、延期,提高了办案质效。积极探索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提升素质能力。

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扫黑除恶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对检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我院在办理耿某某刑罚执行监督案中,邀请市县人大代表等多方参加公开听证,推动解决老、病罪犯收押难问题。认真开展流程监控,对于发现的文书制作、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等不规范问题,发出流程监控68条;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规范量刑建议程序,开展以风险防控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确保廉洁办案。加强检务公开,开案件法律文书510份、程序性信息876条,重要案件信息49条。

2020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有了新提升。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检察工作不够充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仍有一定差距,法律监督刚性不够,检察建议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三是检察工作创新力度仍需加强,检察职能宣传、智慧检务运用等方面特色亮点不多。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是更新司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怀远建设。坚决惩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电信网络犯罪惩治预防力度,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以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推动社会矛盾妥善化解。持续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融入发展大局,积极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运用刑事追诉和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措施,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对于依法作出酌定不起诉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向有关部门提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建议。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措施,对于涉嫌犯罪但仍在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原则上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相关部门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加强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强化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环节的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重大风险,严厉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经济犯罪,持续推进涉案财物的追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犯罪,严格执行主动告知被侵权企业诉讼权利制度。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厉打击侵害扶贫资金犯罪,落实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推进司法救助全覆盖,坚持依法能用尽用,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坚持不懈做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检察工作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办案公平公正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平等、公正、诚信等司法理念,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精准监督,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追究制裁机制,着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对未成年人、农民工、困难群众等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法支持起诉。抓好行政执法活动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监督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宗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检察活动。通过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把维护公益工作做扎实、见实效,实现多赢共赢。

五是持续改革创新,优化检察权力运行体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犯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检察业务集中办理的规定,对于涉未成年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探索开展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判处实行企业合规监管工作,督促其作出合规承诺并监督涉案企业把合规承诺落实到位。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探索大数据在办案中的运用,引入智能量刑系统,强化辅助办案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通过集中学习、组织研讨等方式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引导干警做习近平政法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查自身问题,确保队伍纯洁。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不忘检察为民初心,牢记法律监督使命,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作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开创新时代美好幸福怀远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