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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工作报告——2017年12月24日在怀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的工作

2017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为保障和促进怀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牢牢把握工作主题,切实履行检察职责

(一)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刑事案件32938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67317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755936人,提起公诉646762人。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法轮功”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和“善心汇”组织传销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人,提起公诉8人;依法提起公诉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14314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准逮捕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5人,提起公诉7 人;依法批准逮捕涉及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新型犯罪案件嫌疑人19人,提起公诉20人;共批准逮捕盗窃、诈骗等多发侵财案件嫌疑人271人。

着力化解涉检矛盾。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65人次,经审查导入程序办理92件,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分流转办。办理刑事申诉复查案件6件,办理国家赔偿案件2件,支付赔偿金8.1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资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金4万元;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和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开展“集中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化解信访积案3件。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禁毒禁赌、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8人,提起公诉98人。对轻微犯罪依法少捕慎捕,减少社会矛盾,对无社会危险性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 14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作不起诉2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等活动,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打击非法集资等法律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抵御新型犯罪的意识。

(二)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人,撤案4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批准逮捕2936人。对于证据采集上的轻微违法要求侦查机关补正证据100余份。对公安机关侦查中的违法行为,依法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对刑事判决提起抗诉8件,市中院发回重审2件,直接改判1

强化两法衔接工作。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建设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参与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查阅行政执法卷宗等方式,着力纠正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现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件,侦查机关立案侦查6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我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工作联系点,切实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不断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民行监督案件55件,经审查提请市院抗诉7件,发出纠正审判程序违法检察建议6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我院今年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

强化刑法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的脱管、漏管等现象,依法督促收监12名矫正对象。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向办案单位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检察建议14份。扎实开展对县看守所的日常监督,对1名在押人员死亡情况及时全面开展调查。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安徽省检察院推荐参评“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持办案力度不减。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的要求,继续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940人。

积极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为深入贯彻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积极查办扶贫领域职务犯罪621人。立案查办了12名村卫生室医务人员骗取新农合资金窝案。严肃查办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犯罪案件713人,有效惩治了犯罪,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职务犯罪源头治理。与怀远县邮政公司共同开展怀远县“预防邮路”专项活动,借助邮政服务机构点多面广、贴近民生的独特优势,深入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开展法律咨询、预防调查等预防活动10余次,投放预防宣传资料2000多份。与县卫计委、县教体局等单位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配合“讲、重、做”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县司法局等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讲座31次。

二、坚决落实中央部署,全力推进各项改革

(一)坚决支持、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坚持“四个必须”,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县委和县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全力做好职能划转和机构人员转隶工作。积极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与每位转隶干警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活动。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正在侦办案件的处理和线索清理移送工作,对受理未结的案件线索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后移送。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各项配套措施

严格执行省检察院下发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坚持权责一致,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落实入额院领导亲自承办案件制度,2017年以来院领导共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73件。实行独任制检察官为主,必要时临时组建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办法。制定检察官联席会议、错案追责等制度,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构建司法责任监督体系

(三)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我院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积极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以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5件;建议有关单位提起民事诉讼1件。对经过检察建议等诉前程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1起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得到法院判决支持。我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1起非法占用耕地,严重破坏土地资源案件线索,依法立案审查,已将该案层报省院审批,获批后将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细化退回补充侦查条件,加强退回补充侦查引导和说理机制,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标准和要求,杜绝随意退查,全年共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90件次。完善不起诉制度,对未达到法定证明标准的案件,经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做不起诉决定33人。高度重视律师在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保障辩护人阅卷收集证据等方面的权利。

三、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

()着力强化从严治党,提升党建工作

“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意识和理论水平。认真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专项治理、“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提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对于检察改革、队伍建设、上级检察机关重大部署等重大决策及时向县委报告,确保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转变“监督”理念,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问题,全年受理反映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件,均已办结,对1名涉嫌违纪的干警初核后立案。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条规测试、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强化检察人员纪律意识。紧紧围绕办案这个中心加强和改进检务督查工作,全年共开展检务督查4次,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切实做好市检察院巡查我院反馈问题整改,对于巡查中指出的六类问题,明确责任人,实行销号处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代表联络,尊重和支持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县人大常委会调研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专题听取了侦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政协委员参观考察,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紧抓科技强检新要求,着力打造“智慧检务”

(一)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司法办案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使用,整合了业务办理平台、案件管理平台、信息与指标查询平台、系统配置维护平台、内外部接口等五大类业务功能。实现了所有案件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用印,网上流程监控,超期预警,真正实现办案全程留痕,使案件办理更加规范。搭建集电子卷宗制作、电子卷宗查阅及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子卷宗管理平台,全面提高卷宗系统使用成效。

(二)利用检察办公平台,提升办公效率

利用检察机关协同办公平台发布通知通告、本院信息,履行出差和备案审批、派车审批、请销假审批手续,充分发挥平台的办公保障作用。完善检务公开平台,拓展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检察微信等应用平台,以图文并茂、生动形象的方式向外界介绍检察工作,提高公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悉度,拓宽便民服务的绿色通道。2017年以来发布共信息1867条。

(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助力检察智能

积极探索智能语音技术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我院先后建成远程侦察指挥中心、远程接访室、智能语音会议系统、检务语音输入系统、讯(询)问笔录系统,有效提高了检察办公、办案效率。搭建手机取证分析平台,利用最新分析软件,提取分析手机中的短信、通讯记录等常用信息以及QQ、微信、网盘等常用手机软件中的重要数据,深入挖掘手机中隐藏的用户痕迹,为案件顺利办理收集可用信息,寻找有利线索。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安徽省先进集体”,控申接待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但我们也清醒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从严治党抓党建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队伍能力不足问题明显,尤其在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办理新型犯罪案件的经验不足、能力不高。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公信为目标,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怀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今年我们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新热潮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实际行动捍卫党章的尊严和权威。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理念、新精神、新目标和新要求,谋划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紧紧把握住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

二、贯彻十九大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上有新贡献

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持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依法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积极参与我县社会综合治理,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三、牢记法律监督机关的使命定位,在法律监督中有新提升

认真总结司法改革成果,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推动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等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努力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围绕十九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在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成效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检察工作,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部署,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扶贫领域案件,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校园欺凌等涉校园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深化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坚决从源头抓起,净化基层社会治安环境和政治生态,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贯彻十九大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有新作为

积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监察机关。做好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对接工作,准确及时适用强制措施,保障审查起诉阶段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司法体制改革的体系化、精细化和适应性,进一步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细化检察官绩效考核、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各项制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庭前证据展示制度,完善听取辩护人意见制度,严格非法证据排除,确保审判为中心的改革落到实处。

六、围绕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有新措施

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勇气、更大的力气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坚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按照中央要求,做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准备,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业绩。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形势下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 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忠实履行各项检察职责,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