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度工作报告——2015年12月29日在怀远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怀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怀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主动投入平安怀远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48310人,提起公诉558670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多起命案,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规范侦查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913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刑事案件5980人,提起公诉95123人。严肃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年起诉危险驾驶、投毒、放火等犯罪案件137137人。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工作,共起诉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犯罪案件86125人。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监督工作,共起诉1215人。20159.18污染环境案案发后,我院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建议环保部门依法移送,现已批准逮捕5名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犯罪。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办案件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认真开展刑事案件申诉工作,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3件,办结11件,1件“同罪不同判”的案件,依法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对符合赔偿条件国家赔偿案件,依法办理了国家赔偿。

着力增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353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作相对不起诉66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8件,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实行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扎实做好对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律保护,认真落实为精神病人指定辩护律师的规定。积极开展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困难救助工作,协助市检察院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为两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家庭争取救助资金20万元,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反腐新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中的职能作用。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57件,立案侦查3336其中贪污犯罪77人,贿赂犯罪2222人,挪用公款犯罪12人,渎职犯罪68人,5万元以上大案2425人,现已提起公诉30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积极参加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的“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该类案件1616人,获专项活动第一名。深入查办土地、城建领域职务犯罪,先后查处了龙亢农场原副厂长李某某、县质监站工作人员受贿窝案1212人。严肃查处司法人员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立案查处了禹会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杨某某等5名公安干警职务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行贿犯罪,共立案侦查行贿犯罪案件55

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查办职务犯罪的八项禁令》,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案件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受理,集中管理,严防应查不查、线索流失。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积极开展询问关键及重要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年共同步录音录像198件次严格执行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相关规定,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看审分离、监审分离制度,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程序,通过统一业务软件全程管理、监督。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农委、住建局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的制度漏洞,形成预防调查报告15份,向涉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反贪、预防干警深入县国税局、教育局、卫计委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听课人数达600余人,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依法廉洁履职。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00余次、完成行贿档案录入33件。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维护法律权威。

依法开展侦查监督。重点加强对刑事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及违法立案的监督力度,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28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切实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决定不逮捕3241人、存疑不起诉33人。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立案监督,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810人,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69人。

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加强对法院刑事案件一审裁判的监督,及时纠正量刑不当、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共抗诉1020。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和认定立功等量刑情节不当案件的监督力度,共抗诉职务犯罪案件611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的决议》,着力加强民行检察工作,全年共办理民行监督案件107件,提请市院抗诉7件,向县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对审判、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8件。积极探索行政检察非诉诉讼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反映的部分乡镇没有按照规定及时给村干部缴纳养老保险金问题,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并向有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

依法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对刑罚执行的监督,联合县司法局每月定期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检查,配合县司法局对需要重点监控的31名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电子腕带监管。扎实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脱管、重新犯罪、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矫正对象依法督促收监执行10人。围绕“共建、共管、共保安全”的工作要求,配合看守所坚持每月一检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2次,查出违禁物品5件。2015年初我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水平

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不依法听取律师的意见、违法取证、执法程序不规范、以及霸道作风等18个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纠自查,先后召开院民主生活会,部门建设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公安、法院代表座谈会,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仔细排查我院司法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对发现的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不充分、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27个问题,建立问题台账、责任清单和销号记录,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高度重视检察人才建设。积极实施素质强检,通过邀请专家授课、业务骨干辅导、岗位练兵、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等活动,努力营造勤奋学习的良好氛围,干警的司法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有10余名干警先后荣获“安徽省检察业务专家”、安徽省检察机关电子数据取证业务竞赛第二名、“蚌埠市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有3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我院党总支被评为“蚌埠市第三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示范点”

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把警示教育、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执法办案活动内部监督防止说情等干扰的若干规定》,健全检察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软件试点工作,对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处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重要廉政风险点实行信息化防控,有效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通过廉政书画展、廉政格言征集等活动,不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5年我院被评为“安徽省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

五、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入贯彻省政法委、省检察院司法改革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任务。

积极开展改革试点工作。2014底,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后,严格按照《安徽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安排,稳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科学整合内设机构等五项改革试点工作。对干警的法律职务、年龄结构、学历等进行了梳理,对各主要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数、办理案件数进行了统计。目前员额内检察官遴选、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正在稳步推进,按照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向省财政厅编报了2016年财务预算。

不断探索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除法定需要保密的案件以外,逐步实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共向社会发布法律文书378份,重要案件信息14条。探索建立集控告申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接触,破除司法神秘感,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深化案件管理改革。坚持以管理促规范提实效,深化案件管理改革。进一步推进全国检察机关办案业务统一应用系统的运用,实行对办案活动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全年共开展流程监控56件。实行自动轮案制度,避免了分案的人为因素。坚持以个案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建立了办案质效常态化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对不捕、不诉、撤回起诉案件专项评查,全年共评查案件214件,整改问题278件次。推行案管部门统一接待律师制度,共接待律师194人次,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牢记检察权来自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紧紧依靠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先后邀请2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对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我们正抓紧贯彻落实。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专项监督力度不大、典型案例不多;二是检务公开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大厅还未建成、法律文书公开不够及时;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深入,同步录音录像、扣押涉案物品、律师权利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四是干警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能力不强,运用科技化手段办案的能力不足;五是职务犯罪查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较为突出,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不够明显。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将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专项整治为抓手、以专题教育为载体、以改革试点为契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侵财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加大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案件。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刑事立案、刑事审判、刑事执行、民行检察监督,进一步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在执行法律上搞变通、选择性司法的现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坚持以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进一步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聚焦问题,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顽症”。紧紧围绕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阻碍律师会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真正把问题摆到位、原因剖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突出实效,着力推进严格司法。坚决贯彻人权保障要求,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加强对证据合法性的监督审查,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证据的源头预防。标本兼治,着力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机制,使每个司法行为有章可循、严格规范。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对上级院印发的各项规范化文件,严防“制度如林、落实无人”。

三、坚持以专题教育为载体,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

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扎实做好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以上率下形成严和实的好作风好气象,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大力加强院党组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作用。狠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坚持把纪律摆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整治“四风”和其他突出问题,严格规范检察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的交往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清除害群之马。坚持查大案和纠小错结合起来,加强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坚持以司法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坚定不移推进检察官员额制。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行政人员三类,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遴选检察官,把想办案、能办案、会办案的检察官留在员额内。同时把检察官配置在主要业务部门的办案岗位,确保办案规模不小,办案力度不减认真落实办案责任制。根据《安徽省检察机关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制定我院实施办法,细化检察官权利清单,科学合理的赋予检察官司法办案决定权。建立检察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对于办案过程中因故意违法和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将严格追究其司法责任。健全检察官管理和制约机制。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机制,完善各办案环节、各办案组之间、办案组织内部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强化权力流程监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最大限度较少权利寻租空间。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建设幸福美好怀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