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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怀远县人民检察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2015年1月24日在怀远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时间:2018-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平安怀远、法治怀远、和谐怀远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20144月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2014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93371,依法批准逮捕2212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78704人,提起公诉549663人。紧紧围绕“平安怀远”建设,严厉打击抢劫、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批捕3032人、起诉2525人,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严重暴力案件,报送市检察院起诉77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百日会战”工作,批捕毒品犯罪案件2831人、起诉2021人,有力的打击了毒品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和解不捕2932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88人。

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起诉1116人。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及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共起诉盗窃、抢夺、赌博犯罪89122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共起诉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案件2331人。

规范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办案方针,严格遵守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50人,依法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用逮捕措施,不批捕2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给予他们重返社会、校园的机会。我院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分获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全年共接待来信来访96102人,检察长接待2635人。认真贯彻执行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改革,建立涉检信访案件导入程序办法。经审查导入程序办理21件,办结17件,对19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分流转办。积极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排查、风险评估、结案答复工作,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息诉罢访15件。扎实开展全省政法机关“集中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依法办理了省委政法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对于严重影响办公办案秩序的无理闹访,采取有效手段,依法予以处理。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不断加大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41人,同比上升20.6%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731人、渎职侵权案件610人,5万元以上大案2731人,科级干部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查办征地拆迁、涉农补贴、医药卫生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18人。加大对司法腐败的查处力度,深挖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司法人员4人。在严惩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加大行贿犯罪查处力度,查办行贿案88人。

严格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实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统一受理、集中统一管理。全年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75件。规范流转程序及时核查处理。建立了首办责任制,严格案件线索分流,全年共移交反贪、反渎部门案件线索62件,依法移送其他单位2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强化对公民检举权、控告权的尊重和保障。严格执行反馈制度,对于实名举报线索均在法定期限内向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办情况。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认真组织实施“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督促各涉农资金主管部门认真摸排2010年以来涉农资金、涉农项目情况,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以省检察院开展的“检察预防行”专项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项目、进企业、进学校、进媒体等“六进”活动,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讲座15次。制作了廉政公益短片在怀远电视台播出,在人口密集的老城区制作了大型户外廉政公益广告,有效推动了廉洁政府建设。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全年共开展预防调查15次、开展犯罪分析32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00余次。

三、坚持强化诉讼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023人,纠正漏提请批捕12人,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坚持疑罪从无,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因证据不足不捕1721人,存疑不起诉34人,对117件存在证据瑕疵的案件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部门建设了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督促行政机关移送犯罪线索58人。扎实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了我县首例假药犯罪案件。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认真落实量刑建议,共发出量刑建议382份,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817人。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虚假诉讼、违法调解和其他显失公正,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益的裁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51件,经审查提请抗诉2件,建议再审3件,对审判活动发出检察建议9份,对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1份。坚持抗诉和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引导和解息诉案件26件。积极开展民事违法行为调查4件,对一名执行法官职务犯罪线索核实后移送本院反渎部门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坚持做到安全检查经常化、制度化,配合看守所坚持每月一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开展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金融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犯罪三类罪犯逐人建档、仔细核对;开展“严格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对本地区16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清理,1名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依法督促收监。会同县司法局开展全县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考察,对4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问题依法督促收监执行。

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活动。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党组中心组领学、专题辅导讲座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28条,梳理出“四风”问题15条。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高质量的完成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受到县委、县委督导组和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完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23项,制定修改废止各项规章制度26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专项行动,集中化解涉检信访积案9件。通过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党员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服务效能,在全市检察机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广播电视知识竞赛中荣获第一名。

扎实开展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参加省检察院“一月一讲”专家讲坛12次,组织26名干警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6名干警正攻读在职研究生;组织业务竞赛、公文写作比赛等岗位练兵活动10次,干警的执法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升1名干警在全省公诉人竞赛中荣获“全省十佳公诉人”、1名干警在全省控申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1名干警被评为“安徽省检察理论人才”,8名干警被评为“蚌埠市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坚决贯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责任目标管理网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在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中率先安装了廉政风险防控软件,通过风险排查,做好清权确权,源头预防。以争创“安徽省廉政文化示范点”为抓手,采用家庭廉政座谈会、廉政书画展、廉政格言征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文化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廉洁执法、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有效促进了廉政建设和业务建设。

开展创品牌育典型工作。以省检察院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专项工作为契机,大力贯彻落实高检院《2014-2018基层院建设规划》,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基层院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创建了民行工作345”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全年引导息诉26件,民行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基层院品牌业务;打造信息化工作特色亮点,提高执法办案中的科技含量,探索出电子取证新方法,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开展派驻新城区检察室工作,派驻检察室工作被评为蚌埠市检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

五、不断更新理念完善机制,切实提高执法规范水平

更新规范执法理念。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对照高检院发布的《关于2013年度基层检察院建设抽样评估工作情况的通报》,认真查找自身在办案期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律师会见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下大力气予以解决以岗位素能标准为依据,编制《执法行为规范》手册,定期开展专业知识测试,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新理念

完善规范执法机制。积极推行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职能相分离,运用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动态监管,全年统一受理案件819件,开展流程监控65件。推行案管部门统一接待律师制度,接待律师194人次,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214件。实行涉案款物集中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办案工作区看审分离制度,对讯问过程实行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全年共录像178次;建立侦查指挥监控系统,实现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全程监督和管理,确保办案安全。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向县人大报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工作,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先后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明确责任部门,按期优质高效办理深入推进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建设,认真落实高检院检务公开改革,除法定需要保密的案件以外,逐步实行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和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共向社会发布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234件。

过去的一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警的司法理念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检务公开还需进一步深化;三是科技强检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保障,以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为打造“皖北最美县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进一步推进平安怀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加平安怀远建设。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第二,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新部署,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重点,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领域、权力集中的重点环节、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继续在查办大案、窝案、串案上下功夫,坚持查处一批大案、窝案、串案。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三,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侦查机关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强对审判机关程序违法的监督,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坚持做好量刑建议和抗诉工作。加强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活动的监督,切实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筑牢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年”专项活动,全面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强化对检察人员的监督管理,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第五,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拓展监督平台,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提升监督实效。完善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和检察微博建设,通过检察机关网络平台、官方微博等方式公开执法办案情况,提高执法办案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检察”形象。

第六,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院司法改革部署,在县委领导下、县人大监督下,牢牢把握方向,大胆实践探索,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检察权与司法权相分离等各项改革内容。

2015年是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