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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外智促检智--怀远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
时间:2022-09-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国检察长会议关于探索建立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工作要求,928日,怀远县检察院举行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请12位来自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各领域专业人员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毛杰领学《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飞宣读《关于聘王涛涛等同志为怀远县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仲玉、毛杰为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聘书。 

      

    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怀远中医院院长张仪结合工作实际作发言,表示此次被聘任为特邀检察官助理既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将会积极发挥“智囊团”作用,加强与检察机关的交流协作,为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努力实现执法司法的优势互补。 

      

     

    王仲玉向特邀检察官助理及其所在行政机关长期以来对怀远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并就进一步推进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提出点意见: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当好“指导员”。增强行动自觉,凝聚思想共识,把司法为民、依法履职摆在首要位置,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在多维度、深层次上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度。 

    二是发挥专业优势,当好“技术员”。发挥好“智慧外脑”的作用,对案件中涉及到的疑难复杂和专业性强的问题进行“把脉会诊”,帮助检察官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壁垒,提高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当好“联络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所在单位与检察机关的“联络员”,推动行政执法和检察办案相互支持、共谋发展,共同讲好检察故事,让检察办案更加符合群众期待、顺应群众呼声。 

    四是维护法律权威,当好“监督员”。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回避等要求,熟悉职责范围,明确权利义务,发挥专业优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一步,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智囊团”作用,深化交流、强化合作,凝聚共识、探索创新,在多维度、深层次上共同努力提高检察监督的精准性,为怀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