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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
疫情期间瞒报接触史,害人又害己
时间:2021-05-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疫情爆发期间,被告人杨某某担心医院拒绝治疗故意隐瞒与疫区人员接触史,致使怀远县人民医院27名医护人员、61名病人被隔离。近日,经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怀远县首例涉疫案一审判决,法院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被告人杨某某身患尿毒症多年,2020年2月3日到怀远县人民医院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住院部护士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询杨某某有无湖北或武汉疫区接触被其否认。次日,医生对杨某某做常规检查发现肺部有阴影,怀疑是新冠肺炎,再次询问是否有武汉或外地人接触史,杨某某再次隐瞒。直到2月5日杨某某做完透析后出现发烧情况,医生第三次询问时,杨某某才说出实情:自己女儿一家1月13日从湖北回怀远老家过年一直共同居住至当月21日,担心医院拒绝收院做透析,故此隐瞒。2月7日,被告人杨某某经确诊为新冠肺炎该院立即对被告人杨某某及其接触的内科、血透室88名医患人员进行隔离。 

  检察官提醒,疫情防控既需要政府科学精准防控,也需要广大民众支持配合,广大民众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如实报告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