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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院“三个切实”防范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 接触交往
时间:2021-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政委、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防治工作,筑牢廉洁底线,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领导重视,迅速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全体干警召开《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专题学习会,院主要负责人对《意见》中列出的7类不正当接触行为逐条逐句进行领学解读,并督促全体检察人员要认真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走访排查,积极宣传。怀远县院检务督察部门积极开展走访排查,对县域内10余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摸排,并商协作排查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线索,同时现场发放宣传单60余份,公布检察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监督举报电话,积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建章立制,时刻警醒。为强化教育提醒,怀远县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怀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八个严禁”》,并将该内容印制成“提醒卡”发至全体检察官及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单位。“提醒卡”时刻提醒检察人员规范办案,廉洁履职,筑牢思想防线。